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山东2011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报方式
1、所有申报人和单位必须通过“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shenbao.ljzc.net/Account/Login)”和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http://119.254.9.47/costrefer/LoginIndex.htm)” 进行网上申报;
2、申请人用个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点击进入“延续注册业务”部分,按要求将“基本信息”等目录信息填写齐全、上传件扫描清楚并上传后,打印申请表并点击“延续注册上报”,在指定位置签字并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3、办理延续注册的同时需要变更注册单位的,应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申报延续注册时将注册单位更改为变更后的执业单位,并同时报送变更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所要求的材料;
4、申请人和企业登录“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请详细阅读个人版和企业版使用说明,按要求进行操作,并从企业版打印《造价工程师材料受理凭证单》与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5、申请人和企业必须按要求进行完网上申报后,方可报送书面申报材料,否则将不能完成注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