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1年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证书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关于办理2010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2010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开始办理,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证办法

  1.在各单位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1张2寸照片交到本单位人事部门,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发证同志复核无误后,携带考试合格人员的准考证原件、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1张2寸照片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二、办证时间

  2011年8月25日至2011年8月30日,节假日除外。

  地 址:市人才大厦二楼(新村开发区市场街5号)

  三、其他事宜

  1.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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