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延续注册应提交的材料(一式一份)
1、延续注册申请表(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生成,另附2寸相片一张);
2、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4、注册期内每年不少于30学时的继续教育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退还);
5、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