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0]29号文件规定,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按60元/科收取。
(二)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二)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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