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领取2011年建造师注册证章的通知(第八批)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下列建造师的遗失补办、延续注册已办结。请接本通知二个月内,建造师本人携带身份证前来领取注册证章;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属地为汕头市的企业统一到汕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领取。

  遗失补办注册通过人员还需携带建造师本人小一寸近期红底免冠彩照1张。

  领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证章的,需携带选修、必修继续教育《学习凭证》原件及已完成继续教育的《学时证明》。

  请领取注册证章时,切记打印建造师所在批次和序号页。

  领取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领取时间:8:30-11:30,14:00-17:00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附件:

  1、2011年第3批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人员名单2人

  2、2011年第3批二级临时建造师遗失补办人员名单1人

  3、2011年第1批二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10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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