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11年第六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建市监函[2012]1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关规定,经审核,吴春霞等1341名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符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通知。

  附件: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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