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张利等14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王玉梅等82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余平等141名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毛荷娟等105名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和林贤莉等32名申报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
1.张利等14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王玉梅等82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余平等141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毛荷娟等105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林贤莉等32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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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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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亮 |
武芳 |
肖锋 |
陈慧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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