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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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王铸等91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刘向成等179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高旭等154名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周锋等178名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和李振兴等19名申报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刘向成等179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