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各有关单位:
经二级注册结构师个人和聘用单位申请,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37号)第十五条规定,注销胡颁林二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名单详见附件),其相应的二级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现予公布。
附件:闽建审批〔2011〕460号附件.xls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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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注册的胡颁林二级注册结构师人员名单 | ||||||
| 序号 | 姓名 | 注册单位 | 注册证书号 | 印章号 | 注册有效期至 | 注销注册原因 |
| 1 | 胡颁林 | 福建省沿海建筑设计院 | S200350007 | 1301221-S0001 | 2002.12 | 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个人申请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