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师注册不予办理情形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土地估价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不在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执业的;

  3、因受劳动教养、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三年的;

  4、因在土地估价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到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不满二年的;

  5、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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