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合格标准

发布时间:2013-02-04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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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社办函〔2013〕9号

关于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3〕6号)要求,现将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均为100 均为6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陆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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