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告
2012年第3号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07〕44号),经各单位组织申报,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初审,国家注册机构审核合格,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特此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有异议,应当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书面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张华俊,010-64463146、64898716 (注册咨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
附件: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人员名单(第一批)
内蒙古自治区(22人)
| 王 生 | 王 刚 | 徐 君 | 许国强 | 吴兴燕(女) | 李小军 | 罗小红(女) |
| 孙承志 | 胡连忠 | 吕玉凯 | 崔彦君 | 孟令利 | 薛永学 | 张书再 |
| 姜亚军 | 侯晓东 | 刘文栋 | 董贵海 | 王 晶 | 张树湛 | 靳 杰 |
| 邬锦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