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特大安全事故种类:7种
(一)特大火灾事故;
(二)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
(五)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
(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
(七)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政府安全生产责任:6项
1 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 有效组织安全检查;
3 制定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4 实施隐患查处
5 行政审批严格把关;
6 严格事故报告,并有效组织抢救和发布事故消息;
安全生产领导管理责任3个层次
•直接领导责任者:法定职责范围、直接主管工作;
•重要领导责任者:法定职责范围,应管或应由其参与决定的工作;
•一般领导责任者:对一属单位负一定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