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二)

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第二章  安全生产法
七章,九十七条,主要内容有: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
确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七项基本法律制度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
3、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
5、安全中介服务制度;
6、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7、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错: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了解)
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3、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4、促进经济发展。
二、《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重点)
1.空间的适用
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海域和领空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者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2.主体和行为的适用
法律所谓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生产经营单元,具体包括各种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公司、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个人。
3.排除适用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一、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第3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关于预防为主的规定,主要体现为“六先”,即:
(1)安全意识在先。 (2)安全投入在先。
(3)安全责任在先。 (4)建章立制在先
(5)隐患预防在先。 (6)监督执法在先。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4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该条依法确定了以生产经营单位作为主体、以依法生产经营为规范、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该项制度包含四方面内容:一是确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二是规定了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准则。三是强调了加强管理、建章立制、改善条件,是生产经营单位实现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措施。四是明确了确保安全生产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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